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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长效机制研究            【字体: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长效机制研究
作者:admin    农业论谈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6    
摘 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本课题重点根据四川省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现状与特点,深入分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转移 培训 机制 引 言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培育新农民是富裕农民和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四川是农业大省,总人口870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了70%以上,农村劳动力3900万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但目前除已经转移出去的外,尚有50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输出,培训任务重,转移压力大。为了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本文就如何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机制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今后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四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践与探索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概况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工程项目,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主要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 阳光工程由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六个部门联合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农业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实施。自2004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来,我省共落实项目实施县138个,确定阳光工程培训机构464个,开设专业13类30多个工种的技能培训,到2006年底,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54万人,转移就业46.7万人。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和劳动技能普遍提高,就业范围扩大,收入增加,据对1000多名阳光工程学员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阳光工程学员经过培训后转移输出,月收入达到500-1200元,最高达2000元,比未接受培训输出人员月收入高200-500元。 (二)主要成效 1、培训转移就业率高。2004年阳光工程在全省20个县实施,2005年在全省33个县实施,2004、2005年中央安排培训任务均为16万人。2004年完成示范性培训16.1万人,转移输出14.5万人,输出就业率达到90.06%,其中向省外输出7.8万人,省内输出6.7万人。2005年完成示范性培训16.2万人,新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4.6万人,输出就业率达到90.12%,其中向省外输出9.12万人,省内输出5.48万人。 2、劳务收入明显增加。2004年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1490万人,全年劳务总收入576亿元,劳务收入实现增量102亿元,其中技能性因素增收50亿元,约占全省增量的50%。阳光工程就业人员月均劳务收入达到704元,为全省外出务工人员月均劳务收入的2.18倍,高出382元。阳光工程培训带动增收6亿元以上,占全省劳务收入增量的6%。2005年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1637万人,全年劳务总收入722亿元,劳务收入实现增量146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技能性因素增收80.3亿元,占全省增量的55%。据阳光工程跟踪联系县统计,2005年阳光工程就业人员月均劳务收入达到850元以上,为全省外出务工人员月均劳务收入的 2.09倍,高出444元。 3、培训体系初步构建。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打破了过去单一利用本系统教育资源的弊端,通过整合各系统、各类型教育资源,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为主体,以用工企业为补充的农民工培训体系,共建立重点培训基地1387个,其中省政府命名省级劳务培训基地60个,外派劳务培训基地12个,地方政府命名培训基地500个。全省阳光工程形成了以职业中学、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筑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驾驶学校、农机校以及各类民办学校等为骨干的开放化培训体系,共认定阳光工程培训基地464个。 4、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阳光工程作为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培训项目,我省实施两年来,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平等利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资金直补培训单位为手段,以任务公开招标为主要形式的开放运行机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集约化,资金补助的公开化,参与部门的多元化,实现了培训机制的创新,运行机制的优化,资金补助的透明,为长期实施该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在阳光工程的推动下,培训机构的培训机制逐步转型,并正在走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培训模式。 5、培训资源得到优化。在培训中,我们坚持面向社会,打破部门界限,招标确定培训机构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将那些培训质量好、转移能力强、方便农民、贴近农村的培训单位充分整合,形成了强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量。据统计,全省85个县共招标落实培训机构464家,平均承担培训任务471.1人。按承担部门划分,其中农业部门所属培训机构77家,承担培训任务54408人,占24.73%;教育部门所属培训机构156家,承担培训任务82263人,占37.39%;劳动部门所属培训机构160家,承担培训任务55400人,占25.18%;建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8家,承担培训任务4150人,占1.89%;其他部门所属培训机构63家,承担培训任务23779人,占10.81%。按承担培训机构性质分,其中公办培训机构238家,承担培训任务134120人,占60.96%;民办培训机构226家,承担培训任务85880人,占39.04%。 6、示范作用得到凸现。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阳光工程由于培训机制新,合作机制好,监督管理严,示范作用强,农民受益大,已成为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示范项目,已成为一项农民受益、企业得益、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张中伟省长、郭永祥副省长对我省阳光工程作了专题批示。经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推荐,世界银行七人专家组专门来川评估调研阳光工程,并给予了较高评价。部分省、市和我省相关部门学习借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经验。 (三)几点启示 1、提高认识是前提。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但并不是劳务开发强省,劳务收入总量大,但人均收入偏低,劳务输出人数多,但技能素质不高,必须经历一个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的重大转型过程。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全省劳务开发有完整的组织体系,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有较大的输出潜力,更有农民的迫切要求。因此,工作的重点在培训,潜力的挖掘也在培训,优势的形成更在培训。只要抓住素质这根“牛鼻子”,扛起培训这个“重担子”,越过技能这个“硬杠子”,劳务开发才能走上持续发展之路。各级党政把阳光工程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大战略加以认真落实,作为提升劳务产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强力推进,大声势发动,大规模启动,大马力推动,促进了培训工作纵深开展。 2、深化创新是根本。阳光工程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重点完善八大机制。通过完善基地认定机制,充分利用了优势教育资源;通过完善项目招标机制,搭建了公平竞争平台;通过完善资金直补机制,确保了农民直接受益;通过完善公开公示机制,广泛接受了社会监督;通过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切实维护了学员权益;通过完善激励扶持机制,调动了各方参与积极性;通过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增加了各方责任压力。 3、规范管理是重点。作为跨部门、跨行业的培训项目,阳光工程管理涉及机构和层次多,部门和对象广,加强管理是重中之重,这是事关国家“三农”政策能否得到真正落实、广大农民能否得到真正实惠的大事情。我们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突创新、求规范、保实效的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以制度促规范,以监管促提高,先后制定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基地认定办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培训券管理办法和项目招标办法,确保了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达到了农民满意、部门满意、培训机构满意、政府满意的目标。 4、合力推进是关键。阳光工程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管理共抓、工作齐推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各方职责,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从政府层面,形成了省、市、县层层重视、层层投入、层层推进的格局,为阳光工程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领导保障;从部门层面,形成了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以及劳务开发、计划、妇联、工会等部门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的格局,为阳光工程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从培训单位层面,通过打破地域和部门界限,形成了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的格局,为阳光工程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培训资源保障。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作支撑 国家资金的足额投入,是阳光工程长效机制建立的基本保证。从近三年的投入来看,2004—2006年分别每人补助100元、150元和190元。就以2006年为例,要把农民工培养成技能性人才,达到用工企业技能要求,至少要培训2个月以上,需培训费800-1200元,除了190元的补助外,学员自费太多而难以为继。在对泸县、合江县县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劳务输出管理干部、培训及管理人员、正接受培训学员和未接受培训的青年农民等六大类261份问卷调查中,就有99份认为“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与建立阳光工程长效机制的关系度“很大”,占37.9%,认为“较大”的46份,占17.6%,两者相加占56%(见表2)。在座谈访问中几乎无人不谈加大国家财政投入问题。 培训资金投入不足所带来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培训时间短以致培训不到位,难以保证输出质量。二是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弄虚作假;三是新生劳动力难于掌握就业真本事,不能实现长久转移,最终导致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难或即使转移而不能致富,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大计。 (二)农民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在农村直接招收学员十分困难。 从哲学观点讲,培训对象与教师双方的关系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因此,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是搞好培训教育的主要方面。然而,在问卷调查中,认为“农民参培积极性不高”与建立阳光工程长效机制关系度“很大”的68份,占26%,“较大”的60份,占22.9%,两者相加为49%。在各种座谈对象的发言中,大多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这表明“农民参培积极性不高”是阳光工程长效机制建立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那么,招生难的原因是什么呢?除了国家投入不足外,一是由于成建制的劳务输出差,大多数初、高中毕业没有升学的学生就随亲戚朋友或他人介绍,没有任何培训就分散的进入了各种劳务市场。二是除了外出打工的外,留守在农村的大多数是中年妇女、老年人和学生,这就是人们调侃的“389961”部队。 农民参培积极性不高带来了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是学员从何处招?二是怎样完成培训任务?为了解决这两个棘手的问题,于是有的培训班机构就只能在职校的毕业班毕业时向毕业生增设阳光培训内容,最后送出就业就算完成了培训任务。按理,在特殊情况下这种做法并无可厚非,但容易造成有的培训机构堂而皇之的占有培训资金。 (三)培训教育资源缺乏整合,培训机构参差不齐,很难提供学员就业的技能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虽然非常重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但由于地方财力不足,目前针对广大劳动力转移就业而专门设置的培训中心或基地还不健全,培训设施不配套。这样一来,阳光培训就只能分散在一些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民办的各类规模很小的短训班式的学校等。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象基数大、专业要求多和培训经费少的现状,无论是各级政府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是社会力量办的培训学校都存在师资不足、专业单一、实习操作场地缺乏等问题。这种缺乏教育培训资源有效整和的培训,是教不了多少谋生和致富的综合技能给农村青年农民的,其结果是形成了年年培训年年就业,年年就业年年失业,年年失业又年年培训的恶性循环。 (四)培训管理部门各自为阵,培训资金整合受阻,体制问题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障碍因素。 由于体制问题,培训政策和资金出自多门,出现了国家总体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投入不小却因为“僧多”而“粥少”的窘况。据调查,目前县级就有多个部门或行业在从事农民培训。一是由劳务开发办负责的“千万农民工培训”,由农业局负责的“阳光培训工程培训”,由扶贫办负责的“劳务扶贫培训”,由就业局负责的“再就业培训”,由经贸局负责的“外务劳力培训”等数不胜数,各种培训资金投入多少不一,但单独培训都不能达到真正掌握致富技能的目的。分析这一现象,既有大家都为农民培训作贡献的积极热情,又有各自都在争职能、争地位、争利益的因素所在。然而,责任不在基层,而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体制不顺所致。这种现象若得不到根本解决,将成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的重大障碍因素。 (五)就业服务、政策环境不完善,制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 劳动力市场对农村劳动力未做到完全放开,一些单位招工仍以城镇户口作为必备条件。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还不突出,就业服务机构仅进行求职登记,主动开展求职服务的很少。劳动力供求之间缺乏接口,渠遣仍不畅通。据调查,通过订单、定向等有稳定输出渠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较少,仅占**%,通过劳务市场、中介组织的介绍转移的占**%。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然是一种自由组织行为,主要依靠亲戚朋友、乡邻关系寻找就业门路。政府、企业、职介部门组织安排外出的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体系不够健全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运作不很规范。多数农民不愿放弃土地,存在创业又守家的陈旧观念,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季节性,实现长期转移、稳定转移困难大。 三、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长效机制的对策研究 (一)把握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县为主、部门协作配合的原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经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实行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加强调控。县级要把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制定和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优惠政策及相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农业、劳动、扶贫、财政、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要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及各项服务工作;培训农民、转移农民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各界都要积极给予关注和支持。 二是坚持管培分离、创新机制的原则。培训管理部门主要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避免以管代培,重点依托有条件的培训转移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和转移工作,实行管理和培训职责分离,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就业服务的新机制。要在完善现有劳动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支持涉农服务部门、各类经济实体、群众团体兴办农村劳动力培训输出和输入中介服务组织,创办集劳动力培训、信息搜集、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为一体的农村劳务中介机构,形成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要统筹考虑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和培训能力,按照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作完成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培训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对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培训资源的整合上,要充分有效地整合教育培训机构,要特别注重现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就业培训中心等教育资源的整合。培训基地要按照“品牌化”的要求,充实教学设备,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充分发挥优质培训资源的作用,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龙头”,力求培训一个、合格一个、转移一个、就业一个。要通过培训基地延伸,不断扩大培训点的覆盖面,针对农村地域广阔、农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就地就近培训,切实降低农民参训成本。要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管理,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教育网络;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现有技术人员和职校教师中筛选出一批人员建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师资库。要以培训合格率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以优质的教学真正使农村劳动力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用。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农民受益的原则。农民受益始终是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就业技能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础。必须强化培训,切实解决农民就业困难、转移受阻的问题。实践证明,农民的文化层次越高,劳动技能越强,转移输出的成功率就越高,收入也相对丰厚,就业岗位也更加稳定。当前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多,体能型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越来越大。要根据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抓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走以培训促转移,先培训后转移的路子。要根据培训对象的文化程度、用工单位的要求、培训机构的优势特点,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采取短期、中期、长期培训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真正从培训转移中得到实惠。 五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工作指导和经费安排等方面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贫困地区培训转移以向县外、市外、省外输出为主。 (二)构建三个体系 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步伐,提高实施质量,必须努力突破体制性障碍,加大体制创新力度,精心组织,科学指导,高度重视搞好培训转移就业的各项配套服务,必须努力构建好三个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构建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体系。全面、准确地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健全县、乡镇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信息网络的联接,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的功能,畅通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渠道,积极做好信息传递沟通。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求职者的愿望和要求调查,建立求职资源信息库和资源供求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供求信息。要以县、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培训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平台,对农民的个人信息、培训信息、转移就业信息等实行电子化管理,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功能,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计划性,促进受训农民与用工企业间的信息对接,有针对性地推荐就业;建立用工需求单位信息平台,多方面收集用工信息,加强对接工作,促进有序转移。县级政府每年要定期为农村劳动力举办转岗就业招聘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企业招工搭起桥梁。农业、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帮助县、乡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摸清本地区可转移输出劳动力资源的地域分布、资源总量、结构状况,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管理,实现对劳动力资源的动态控制。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把信息做“快”做“准”,及时把农村劳动力、企业用工、培训等信息输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你招工我培训,你求职我服务”的理念,为企业用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绿色通道。 二是构建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培训体系。技能培训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工程,必须加强职业和技术培训体系建设。县级要摸清各个培训机构的规模、师资力量、专业设置,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中学、技术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和务工信息,有的放矢地积极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技能等综合水平。要根据培训计划,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招标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培训基地。中标单位要与监管部门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内容、输出任务、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建立培训机构的淘汰制度。 三是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体系。转移农村劳动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根本目的。要积极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以公共就业服务为主体,社会中介就业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格局。积极建立农村劳务服务咨询机构,开展信息咨询服务,主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拓门路。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城乡转移就业信息网络一体化。县乡劳务信息网站要与省、市联网,及时发布县乡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外出务工信息,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制。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信息发布会、务工求职指导会、用工招聘洽淡会,开展农村劳务交流活动。积极支持各类经济实体、群众团体和社区组织,发展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体系,调查和掌握省内外劳务需求信息,并根据信息组织资源地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岗培训,有组织、有规模、有订单、有目的地培训转移,实现县乡与企业对接,企业提供用工需求,县乡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用工企业为参加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民提供就业岗位,适时的吸纳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民,使农民学有所用,实现“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促培训、以品牌促就业”和“从自由型向组织型,分散型向规模型,季节型向常年型,流动型向相对稳定型”的良性循环新路子,不断拓展转移空间,扩大输出渠道,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快,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建立健全六大机制 为了充分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把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优化农村就业结构、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方面有必要建立健全五大机制,,逐步形成“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用工企业”的“阳光工程”转移培训“一体化”模式。 一是健全政府统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不仅是农民增收的一道难题,而且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只有通过不断强化行政推动,把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劳务开发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来抓、重要实事来办,才能破解农民增收瓶颈。一是强化行政推动,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农村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营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加大资金投入,省、县级在财政预算中应逐年递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并列为公共财政支农的一项长期政策。三是市场运作,培育劳务中介。在不断强化行政推动的同时,积极培育劳务输出市场主体,以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县乡政府引导、培育劳务中介机构,与用工企业互动合作。按自愿、民主、平等、互助的原则,把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教学机构、中介机构、用工企业等各种力量组织起来,实施统一的经营策略。通过劳务信息发布、技能培训、职业推介、举办劳务供需见面会等方式,不断增强对各种信息、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二是建立技能培训与职业推介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长远大计。只有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努力健全培训网络,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才能建立新的培训工作机制。一是整合职教资源。加强教学和实践训练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大县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效果。引导和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走“先培训、后就业”的路子。比如平昌县农广校与温州市海马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旭丽电子有限公司等长年建立了劳务培训与输出关系,通过对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县级建立起农业与非农部门统筹、学校与企业结合、乡镇与企业合作的培训机制,形成县、乡及部门、中介组织、企业、学校等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开展灵活多样办学方式。坚持农民受益、学校有利的原则,实行长、中、短期培训相结合,以中、短期培训为主,适应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特点。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寻找就业岗位的能力,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开展熟练工、高级技工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进城的择业竞争力。为适应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完善培训内容。根据各地劳务市场需求状况,开展了传统技术型、新兴产业型和现代服务型“三大类型”专业培训,同时立足用工市场开展如纺织缝纫、电子装配等培训,不仅解决了本地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也解决了用工企业的“技工荒”。三是积极引导各培训机构向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三位一体”的方向发展,实现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一体化。 三是健全异地输出与就地转移相协调的互补机制 坚持本地与外地市场一起抓,不断扩大就业领域,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培训转移格局。一方面,抓住发达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对劳动力需求增加的机遇,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做好异地输出培训,利用区域协作、招商引资的机会,想方设法参加各种劳务交流会,进行广泛的劳务交流;定期同发达城市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交流会、劳务供需见面会,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三化”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大幅度实现就地转移培训; 同时,各培训机构要本着“谁培训、谁服务、谁负责就业”的原则,搞好培训与就业双向服务。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从劳动合同、工薪报酬、安全、职业病防治、卫生以及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方面进行跟踪服务。 四是建立政策扶持与劳动预备相配套的培训机制。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目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培训、介绍工作等待遇;国家对接收失业人员并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自谋职业人员免征有关税费,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并建立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等。因此,应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的上述就业优惠政策范围之内,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农民兴办企业应纳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加大对农民工用工企业劳动监察的力度,对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随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同时抓好四个制度建设即:设立农民工培训助学贷款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农民和失地农民等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参加培训,实行减免纳入民政扶持范围,积极推荐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机构只收取工本费的便民政策,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借鉴德国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模式,建立农村劳动力劳动预备与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鼓励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各培训基地采取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培训资格后再上岗。 五是建立目标考核与绩效评价相匹配的激励机制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推动城市化、工业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口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目前,农民工在我国二、三产业中占半壁江山,直接关系到我国工业化的水平,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靠优化和提升人力资本;在相当长的时期,增强我国的竞争优势要靠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靠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才能真正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为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创造条件。因此,各级党政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入农村工作重中之重,并纳入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提升量化指标比值。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具有社会效益的公共品,不仅可以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更有益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有益于城市化、工商服务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据国内国外教育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农村劳动力参训人员与未参训人员相比,外出务工月薪相差400—600元不等,每投入100元技能培训,在实际工作中每月可增加劳务收入150元以上。因此,应将培训合格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转移安置、就业稳定性、劳务经济增长作为阳光工程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对于实施好的项目县给予政策、资金倾斜,鼓励培训机构积极参与。 六是建立引导转移与惠民利民相结合的服务机制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高效服务,促进农民进城务工和外出就业。一是对外出农民,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方便农民外出求职和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劳动保障部门把农民培训与就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用工信息、求职指导、技能培训、鉴定考证、职业推介,以及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等方面积极为农民提供服务。司法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增加了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全社会形成了一个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为扩大农民就业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二是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探索出一条农民进的来,住的下的工作路子。对户籍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应改革与户籍制度紧密相连的劳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努力创造一个使城乡劳动力在就业、对社会生活的参与以及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权利平等、机会均等的制度环境。在就业方面,取消各种准入条件,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就业的机会。在教育方面,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在社会生活方面,树立进城农民是“新的市民”的价值理念,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暂住人口”,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环境。从“农民”转化为“市民”,他们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应享受的权利待遇与当地市民一视同仁。 综上所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政策制度、培训体系、保障机制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各级政府要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的专门组织管理机构,统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后续服务、监督管理各环节,有具体部门抓具体部门管,落实责任追究制,才能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稳步推进,实现城乡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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