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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溪县四措施逗硬农药专项整治 | |||||
作者:佚名 局内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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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规范农药售前审查。为此县上制定了《苍溪县农资产品售前审查办法》,全县农资经营商所引进的农资产品,售前须在规定时间内送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审查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审查通过后方可销售。 二是突出重点农资种类的整治。这次整治以杀虫剂、杀菌剂、种子包衣剂和国家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严厉处罚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和禁用农药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经营的单位和产品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行为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假劣农药和农产品残留检测超标的违禁农药将追根溯源,从重处罚。 三是严格规范农药经营行为。通过这次行动,将进一步清理农资经营主体,取缔非法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严厉查处无登记证、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注有农药功能的等违法行为和产品。 四是全面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结合这次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将调查收集相关情况,按《苍溪县农资生产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县各农资经营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并建立完善相关信息档案,对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将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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