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单位简介 | 机构职能 | 农业快讯 | 服务内容 | 负担监管 | 农业技术 | 产品展厅 | 文章中心 | 雁过留声 | 农业论谈 | 农业标准 | 
您现在的位置: 苍溪农业信息网 >> 服务内容 >> 农业标准 >> 服务内容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         ★★★ 【字体:
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
作者:admin    服务内容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1    

为了生产出优质、安全无公害的畜产品猪肉,全面提高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无公害生猪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等涉及生猪饲养管理的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1  引种

1.1  选择适合本地生长条件的DLY三元杂交猪作为无公害生猪生产的主要品种。

1.2  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认真做好检疫。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1.3  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应首先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1.4  无公害养殖区的农户尽可能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

1.5  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2  猪场环境

2.1  集约化猪场应远离污染源、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2.2  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农村养殖户的猪舍应尽可能与人厕和生活区分开。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服务内容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服务内容:

  • 下一篇服务内容: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服务内容
    没有相关服务内容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